NHK : 根据现行的**国法律...即平成16年法律第147号...民法...第4编 亲族...第2章 婚姻...第734~736条...以下关联方的 近亲婚 / 血族结婚...包括自己跟自己结婚...是全被禁止的...如果被户藉地机关查到的话...根据同法第744条之1...本来己经达成的婚姻...也会被法院或家庭裁判所...宣告无效...不要说结婚...就是有性关系...也会被视作违法行为..~........ 1. 本人2. 直系血族3. 三亲等内の傍系血族 (兄と妹、姉と弟、おじと侄、おばと甥) (养子と养方の傍系血族を除く)4. 直系姻族 (婚姻関系终了后も継続)5. 养亲とその直系尊属及び养子とその直系卑属 (离縁后も适用)
难道**允许近亲通婚吗
我们是四代以内旁系血清不能结婚,他们是三代,表兄弟姐妹是可以结婚的,在他们那里表兄弟不算近亲。
至于近亲结婚本来两个都有同样疾病的隐形基因,现在全变成显性了,本来不会表现出来的病,孩子却极有可能出现,所以各国都是禁止的,只是我们人口基数大,所以规定四代,他们则是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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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算近亲结婚?
从有共同祖先的那一代计起,算第一代,依此类推。
如表兄妹结婚,双方的外祖母属第一代,双方的母亲属第二代,表兄妹结合就是第三代。
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中原文如下:“(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
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
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父辈与子辈之间才属于三代以内。
近亲结婚有多可怕,看看**皇室就知道了
裕仁,是当年**侵华时在位的天皇,也是整场战争的幕后始蛹者。
裕仁一生共生育过5个孩子,全都是女孩,且大多英年早逝。
裕仁与妻子良子于1926年生下大女儿成子。
虽然是这是一个女儿,但因为是第一个孩子,裕仁夫妇仍十分疼爱。
不过**皇室有规定,在孩子出生两个月后就需要抱走让专人抚养,当年裕仁就是在出生70天后就被抱走了。
于是,裕仁夫妇便去裕仁的母亲节子那,希望能允许他们自己抚养孩子。
最终,成子被留下了。
不过,随着二女儿三女儿的出生,一“系列”的女儿使得两人的意见不再被尊重。
当年给儿子找对象时,节子就是看中良子的亲王出身,以及她的家族男丁兴旺。
希望她来到宫中后也能多生男孩。
谁料想,良子一连生了4个都是女儿。
这让节子很失望。
因此,在三女儿出生后,节子便警告良子,如果天皇子嗣由天皇抚养,成长过程中孩子容易被娇生惯养,不能在成年后负担应有责任。
就这样,成子和妹妹被抱走了。
到了成子14岁时,也就是1939年,裕仁夫妇便开始为成子物色夫家。
良子看上了盛厚王的儿子,一个气度不凡的高贵子弟。
不过,盛厚王稔彦的哥哥是邦彦,邦彦是良子的父亲。
也就是说,良子与盛厚王是血缘相当近的堂姐弟关系,成子和盛厚王的联系,是表叔侄联系。
不仅如此,裕仁家的血统与盛厚王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裕仁的爷爷是明治天皇,明治天皇的第9个女儿聪子,嫁给了东久尔宫稔彦,生下了盛厚王。
所以对于裕仁来说,盛厚王是他的姑表。
成子和盛厚王的关系,是表叔侄关系。
对于这门婚事双方都十分满意,毕竟血缘相连简直是“亲上加亲”。
于是两家一拍即合,两个素不相识的孩子就这样结婚了。
这是一场无爱的婚姻,“没有悲伤,也没有不安或者欣喜。
”成子后来回忆自己婚姻说。
婚后的成子生了3男2女。
在抗日战争后期,**的物质资源十分紧张,几乎所有物资都拿去支援前线了,据说会有人连夜去翻垃圾桶,看见谁家吃好的就遭遇。
成子作为一个女人,也尽量少吃,将大部分食物让给了丈夫和孩子。
节衣缩食的成子在35岁那年被查出患有十二指肠癌,第二年就去世了。
成子是裕仁最为疼爱的孩子。
其他几个孩子的经历是这样的:1927年二女儿佑子出生,仅仅1年后便得了败血症,夭折。
三女儿和子的经历可以说最惨了,同样是一场无爱的婚礼,嫁给了一个贵族。
然而后期丈夫与其他女人通奸,且皇室规定不准离婚。
忍无可忍的和子只得出家为尼姑。
再后来,她的丈夫和那个女人殉情自杀了,可以说和子解脱了。
在1989年,和子因乳腺癌去世,此时距离裕仁去世仅仅4个月,没有留下子嗣。
四女儿厚子应该是最幸运的,她嫁给了一个平民,脱离了皇籍。
她度过了平淡的平民一生,遗憾的是也没有留下一子一女。
五女儿贵子婚后与婆家闹得很不开心,生活过得不怎么如意。
如今,裕仁的后代只有贵子在世。
可以说,从裕仁爷爷明治开始,其家族的基因就显出明显的不好。
其父亲嘉仁出生来就患有严重脑膜炎,且多种疾病缠身,最终成了一个神经病。
而他的四个儿子,的下场则是这样:裕仁,因十二指肠恶性肿瘤而死;雍仁,因肺结核而死,绝后;宣仁,因肺癌而死,绝后;只有崇仁不错,活了100岁。
而明治天皇一生娶了5个老婆,共生育了15个孩子,不过11个都早早夭折,仅有的一个儿子还是神经病嘉仁。
这或许就是固守贵族圈近亲结婚的恶果吧。
研究显示,近亲结婚虽然不一定会出问题,但是一旦出问题就是不可逆转的,将会伴随一生,甚至还会隔代遗传给后人
**为什么会流行近亲结婚
近亲结婚,后代的死亡率高,并常出现痴呆、畸形儿和遗传病患者。
这是由于近亲结婚的夫妇,从共同祖先获得了较多的相同基因,容易使对生存不利的隐性有害基因在后代中相遇(即纯合),因而容易出生素质低劣的孩子。
高血压、精神分裂症、先天性心脏病、无脑儿、癫痫等多基因遗传病,在近亲结婚所生子女的发病率也明显高于非近亲结婚。
有统计表明,近亲结婚后他们的下一代儿童死亡率比非近亲结婚的高出3倍,其后代遗传性疾病的发病率比非近亲结婚的高出150倍。
关于近亲不能结婚的法律
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禁止近亲结婚。
禁止结婚的近亲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具体包括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等。
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
我国婚姻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
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
旁系血亲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
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至侄子女之间,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皆为旁系血亲。
同父母所生者为全血缘亲属,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所生者,为半血缘亲属。
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
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5、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
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怎样算是近亲结婚
1. 如何判断是第几代近亲结婚? 从有共同祖先的那一代计起,算第一代,依此类推。
如表兄妹结婚,双方的外祖母属第一代,双方的母亲属第二代,表兄妹结合就是第三代。
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
问,我和我大姨家的外孙女结婚,算不算近亲结婚?? 答,近亲(或称亲缘关系)是指 3-4 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
所以说你们算是近亲!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
你们应该算是第4代了,结婚没问题,法律上不会禁止! 你们的关系和上边情况一样,你的外婆和他妈妈有一个共同的爸爸,是第一代,你的外婆和他妈妈是姐俩,是第二代,你的妈妈和他是表兄妹,是第三代,而你属于第四代了,已经超了第三代了,完全可以结婚的。
现在你能算明白了吧。
不用再痛苦了,祝你们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