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和**警察什么区别
1. 中美警察警务范围不一样,**警察分工很细,如派出所的民警,交管局的交警,巡警队的巡警,还有办大案的刑警,各司其职,各管一段。
**大部分郡/市警察由于人口密度底下,单位人口负担不起这么多的警员数量,因此分工并不细,一警多能,什么都得会、都得管。
2. 中美警察执法权不一样。
和**不同,**警察有滞留权、讯问权、搜查权、逮捕权,只要逮捕嫌犯,不需要请示任何人,铐上手铐就往监狱送,然后协助检察官把案子一办到底。
而**警察在采取强制措施时由于分工细致则要经过许多请示和审批手续。
其中最不同的就是所谓的自卫权。
即当警察感到(注意是感到,不是实际证明)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可以采取“高人一级”的自卫方式。
什么是高人一级,即比对方暴力等级高一级的暴力方式自卫。
简单来说是这样的:对方空手,警察可以使用辣椒水,电击枪,警棍等方式自卫。
对方手里有冷武器(水瓶子也算,只要是有东西,就是一张纸也算),警察可以使用手枪自卫。
对方手里有手枪,警察可以使用长枪自卫。
对方手里有长枪,警察可以呼叫特战队,并用一切手段自卫。
最关键的一点:当不确定对方有什么状态的时候,按最高方式处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和**不同,**警察开枪不必对空鸣枪示警。
而是直接射击目标,其核心原因是,**不禁枪,鸣枪本身容易暴露自身位置,为警察招来危险。
...
**警察可以随身佩戴枪支,**警察可以?**交警带枪?
**警察也可以,交警也可以佩戴枪支,但是不是大案特案,交警是不会佩戴枪支的。
警察里有刑警、交警、巡警等警种,都是公安警察,执勤时可佩带枪支。
交警同样隶属公安机关管辖,任何警种的警察都可以配枪。
但是一般只有在执行重要任务的时候才随身携带,例如设卡盘查重大嫌犯等。
人民警察所属配枪部门接到使用枪支的口头报告后,应当及时上报所属公安机关。
所属公安机关应当视情指派警务督察部门进行调查;对鸣枪警告、开枪射击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验证并形成卷宗。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由警务督察部门牵头,纪委监察、法制部门参加的调查处理机制,负责会同有关警种对人民警察使用枪支案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
**警车和**警车有什么区别
1. 中美警察警务范围不一样,**警察分工很细,如派出所的民警,交管局的交警,巡警队的巡警,还有办大案的刑警,各司其职,各管一段。
**大部分郡/市警察由于人口密度底下,单位人口负担不起这么多的警员数量,因此分工并不细,一警多能,什么都得会、都得管。
2. 中美警察执法权不一样。
和**不同,**警察有滞留权、讯问权、搜查权、逮捕权,只要逮捕嫌犯,不需要请示任何人,铐上手铐就往监狱送,然后协助检察官把案子一办到底。
而**警察在采取强制措施时由于分工细致则要经过许多请示和审批手续。
其中最不同的就是所谓的自卫权。
即当警察感到(注意是感到,不是实际证明)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可以采取“高人一级”的自卫方式。
什么是高人一级,即比对方暴力等级高一级的暴力方式自卫。
简单来说是这样的:对方空手,警察可以使用辣椒水,电击枪,警棍等方式自卫。
对方手里有冷武器(水瓶子也算,只要是有东西,就是一张纸也算),警察可以使用手枪自卫。
对方手里有手枪,警察可以使用长枪自卫。
对方手里有长枪,警察可以呼叫特战队,并用一切手段自卫。
最关键的一点:当不确定对方有什么状态的时候,按最高方式处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和**不同,**警察开枪不必对空鸣枪示警。
而是直接射击目标,其核心原因是,**不禁枪,鸣枪本身容易暴露自身位置,为警察招来危险。
这种权威引申出一套**警察执法的日常规则,核心就是要当场听从警方的命令。
一开始可能是口头命令,如若你不从,可能就是将你滞留或带上手铐;如果你再反抗或试图对警察动武,那很快就会被放倒在地;最严重的是你如果做出了手放衣袋掏东西的动作,警察可能敏感地将其视作掏枪,然后瞬间将你击毙。
**警察“一警多能”什么都能管
1. 中美警务范围不一样,**分工很细,如派出所的民警,交管局的交警,巡警队的巡警,还有办大案的刑警,各司其职,各管一段。
**大部分郡/市由于人口密度底下,单位人口负担不起这么多的警员数量,因此分工并不细,一警多能,什么都得会、都得管。
2. 中美执法权不一样。
和**不同,**有滞留权、讯问权、搜查权、逮捕权,只要逮捕嫌犯,不需要请示任何人,铐上手铐就往监狱送,然后协助检察官把案子一办到底。
而**在采取强制措施时由于分工细致则要经过许多请示和审批手续。
其中最不同的就是所谓的自卫权。
即当感到(注意是感到,不是实际证明)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可以采取“高人一级”的自卫方式。
什么是高人一级,即比对方暴力等级高一级的暴力方式自卫。
简单来说是这样的:对方空手,可以使用辣椒水,电击枪,警棍等方式自卫。
对方手里有冷武器(水瓶子也算,只要是有东西,就是一张纸也算),可以使用手枪自卫。
对方手里有手枪,可以使用长枪自卫。
对方手里有长枪,可以呼叫特战队,并用一切手段自卫。
最关键的一点:当不确定对方有什么状态的时候,按最高方式处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和**不同,**开枪不必对空鸣枪示警。
而是直接射击目标,其核心原因是,**不禁枪,鸣枪本身容易暴露自身位置,为招来危险。
这种权威引申出一套**执法的日常规则,核心就是要当场听从的命令。
一开始可能是口头命令,如若你不从,可能就是将你滞留或带上手铐;如果你再反抗或试图对动武,那很快就会被放倒在地;最严重的是你如果做出了手放衣袋掏东西的动作,可能敏感地将其视作掏枪,然后瞬间将你击毙。
有了这些背景知识,我们再来看华裔老人黄康春受伤事件就能理解更多了。
首先,该新闻的背景是:该路口是当地一个事故频发地段,近期连续发生丧命车祸,被要求更严厉执法,事发当天纽约共向18名乱穿马路的行人开出了传票,而黄康春就是其中一名。
其次,老人因为不懂英语,连续几次违抗了的命令,并与发生了肢体接触,这显然在事实上触犯了**的执法规则。
如果老人当时有手揣兜里掏东西的动作,被当场击毙也不是不可能。
在这里语言不通固然是问题,但是更多的是中美两国执行规则不同导致的习俗不同。
30天与3天,这就是**警察和**警察的区别
1. 中美警务范围不一样,**分工很细,如派出所的民警,交管局的交警,巡警队的巡警,还有办大案的刑警,各司其职,各管一段。
**大部分郡/市由于人口密度底下,单位人口负担不起这么多的警员数量,因此分工并不细,一警多能,什么都得会、都得管。
2. 中美执法权不一样。
和**不同,**有滞留权、讯问权、搜查权、逮捕权,只要逮捕嫌犯,不需要请示任何人,铐上手铐就往监狱送,然后协助检察官把案子一办到底。
而**在采取强制措施时由于分工细致则要经过许多请示和审批手续。
其中最不同的就是所谓的自卫权。
即当感到(注意是感到,不是实际证明)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可以采取“高人一级”的自卫方式。
什么是高人一级,即比对方暴力等级高一级的暴力方式自卫。
简单来说是这样的:对方空手,可以使用辣椒水,电击枪,警棍等方式自卫。
对方手里有冷武器(水瓶子也算,只要是有东西,就是一张纸也算),可以使用手枪自卫。
对方手里有手枪,可以使用长枪自卫。
对方手里有长枪,可以呼叫特战队,并用一切手段自卫。
最关键的一点:当不确定对方有什么状态的时候,按最高方式处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和**不同,**开枪不必对空鸣枪示警。
而是直接射击目标,其核心原因是,**不禁枪,鸣枪本身容易暴露自身位置,为招来危险。
这种权威引申出一套**执法的日常规则,核心就是要当场听从的命令。
一开始可能是口头命令,如若你不从,可能就是将你滞留或带上手铐;如果你再反抗或试图对动武,那很快就会被放倒在地;最严重的是你如果做出了手放衣袋掏东西的动作,可能敏感地将其视作掏枪,然后瞬间将你击毙。
有了这些背景知识,我们再来看华裔老人黄康春受伤事件就能理解更多了。
首先,该新闻的背景是:该路口是当地一个事故频发地段,近期连续发生丧命车祸,被要求更严厉执法,事发当天纽约共向18名乱穿马路的行人开出了传票,而黄康春就是其中一名。
其次,老人因为不懂英语,连续几次违抗了的命令,并与发生了肢体接触,这显然在事实上触犯了**的执法规则。
如果老人当时有手揣兜里掏东西的动作,被当场击毙也不是不可能。
在这里语言不通固然是问题,但是更多的是中美两国执行规则不同导致的习俗不同。
**为什么有枪是合法的?谢谢
持枪是受**宪法(第二修正案)保障的公民权利,既然是公民权利就是所有没有重罪记录的成年公民都可以持枪。
但是宪法没有规定枪支的类型,所以给联邦和各州对于枪支管理有不同的解释。
大多数州对非全自动长枪限制较少,通过即时犯罪前科检查没有问题的可以立即买枪且不需要注册登记,也就是**府不知道谁有枪。
购买手枪的要求一般高一些,有些州需要登记。
一些枪支法律比较友善的州,只要交钱填表再经过非常严格的审查,基本上可以买到任何限制的轻武器(机枪,全自动步枪,短枪管步枪,消声器等)。
枪支法律较严的州(加州,纽约州,伊利诺州等)需要考枪牌。
50个州中有48个州允许隐匿持枪(手枪上膛随身携带),这些州中的大部分需要考持枪证,合格的话一定要发证。
没有隐匿持枪证的话带枪外出每个州的法律基本上都要枪支空膛上锁并和弹药分开放在汽车后备箱或直接拿不到的地方。
只要合法,枪支携带没有什么地域限制,坐飞机也可以(枪支上锁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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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一警多能”什么都能管
中美警务范围不一样,**分工很细,如派出所的民警,交管局的交警,巡警队的巡警,还有办大案的刑警,各司其职,各管一段。
**大部分郡/市由于人口密度底下,单位人口负担不起这么多的警员数量,因此分工并不细,一警多能,什么都得会、都得管。
2. 中美执法权不一样。
和**不同,**有滞留权、讯问权、搜查权、逮捕权,只要逮捕嫌犯,不需要请示任何人,铐上手铐就往监狱送,然后协助检察官把案子一办到底。
而**在采取强制措施时由于分工细致则要经过许多请示和审批手续。
其中最不同的就是所谓的自卫权。
即当感到(注意是感到,不是实际证明)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可以采取“高人一级”的自卫方式。
什么是高人一级,即比对方暴力等级高一级的暴力方式自卫。
简单来说是这样的:对方空手,可以使用辣椒水,电击枪,警棍等方式自卫。
对方手里有冷武器(水瓶子也算,只要是有东西,就是一张纸也算),可以使用手枪自卫。
对方手里有手枪,可以使用长枪自卫。
对方手里有长枪,可以呼叫特战队,并用一切手段自卫。
最关键的一点:当不确定对方有什么状态的时候,按最高方式处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和**不同,**开枪不必对空鸣枪示警。
而是直接射击目标,其核心原因是,**不禁枪,鸣枪本身容易暴露自身位置,为招来危险。
这种权威引申出一套**执法的日常规则,核心就是要当场听从的命令。
一开始可能是口头命令,如若你不从,可能就是将你滞留或带上手铐;如果你再反抗或试图对动武,那很快就会被放倒在地;最严重的是你如果做出了手放衣袋掏东西的动作,可能敏感地将其视作掏枪,然后瞬间将你击毙。
有了这些背景知识,我们再来看华裔老人黄康春受伤事件就能理解更多了。
首先,该新闻的背景是:该路口是当地一个事故频发地段,近期连续发生丧命车祸,被要求更严厉执法,事发当天纽约共向18名乱穿马路的行人开出了传票,而黄康春就是其中一名。
其次,老人因为不懂英语,连续几次违抗了的命令,并与发生了肢体接触,这显然在事实上触犯了**的执法规则。
如果老人当时有手揣兜里掏东西的动作,被当场击毙也不是不可能。
在这里语言不通固然是问题,但是更多的是中美两国执行规则不同导致的习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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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人人有枪?
**是不是人人都爱枪、个个都有枪?在一个**人家里举办的聚会上,我曾经问过主人这个问题,主人自己没有,但有一支他父亲遗留的枪。
热情好客的主人随即把这个问题提到了宴会上,逐一询问了在座的**人。
结果不是所有**人都有枪,但很大一部分家庭有枪。
有资料表明,现今**人所拥有的各类枪支数量总计2亿至2.5亿支,几乎人手一枪。
在有1700万人口的德州,枪支的数量高达6800万支,平均每个人持有四支。
**人爱枪世人皆知。
最典型的骑骏马挎长枪的牛仔形象,几乎可以作为**的象征了。
**在建国以后,曾经对宪法作过一次重要补充,它们构成了著名的《**宣言》,其第二条便是公民可以拥有枪支。
持枪人有专门的组织,拥有几百万会员,是****治舞台上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有不少**总统,如艾森豪威尔、肯尼迪、尼克松、里根、布什都是这个协会的忠实成员。
有人说,克里在竞选上届总统时,表示对枪支进行控制,结果得罪了某些集团,最后在总统选举中落败。
枪支在**是极普通的商品。
我曾在一家体育用品超市,看到整整一个柜台全摆着枪,小的大的长的短的都有,当时一见目瞪口呆。
售货员介绍说长的是猎枪,小的是仿真的,都不需要特别的许可,但是看看那个子弹,其杀伤力肯定也不小。
真枪要有特别的许可,只发给好人,但好人坏人怎能一下子分得出呢?由于**持枪的人很多,造成一个有趣的现象,警察在现场执法时,总是小心翼翼。
面对警察时,你的手一定不要乱摸乱动,否则警察可能怀疑你有枪,会立即向你开火。
枪在**是很难“禁”的,**的枪文化根深蒂固。
且不论长期以来培养起来的爱枪情结、对**府不信任的传统理念、强大的枪支组织,只说为禁枪去修改宪法,在程序上就很难跨越。
最近民主**进行了一场总统候选人辩论,其中有一个关于枪的论题,几个候选人给人的态度好象是王顾左右而言他。
实际上,自60年代以来,**人关于枪支控制的论辩就开始了,并且一直持续进行着,就像季节性的台风,隔一段时日、每逢枪击案之后,**客们提出这样那样的观点、意见、方案、提议,最后还是无果而终。
枪禁不了,由枪引发枪击案的危险就存在,那怎么才能安全呢?一个**人的办法是,晚上不一个人在街上走,早早回家,锁好门,睡觉的时候最好在枕头下面放一把枪!
**民用枪
大部分州大部分长枪购买和警察局没有关系,不用登记,也没有购买限制。
一些州购买短枪需要登记。
部分州需要购枪证和限制部分枪支性能(如弹闸容量)和子弹类型。
极少州购买长枪需要登记。
五个州对.50BMG(12.7毫米)大口径有限制。
从店里买枪都要做实时背景调查和填写4473表格,但这两个不是**府的买枪记录。
实时背景调查之后可以改主意不买或一次买好几条。
4473则是店家和购买者自己保留的记录,当然警方侦破涉枪案件时会要求店家提供相关购买记录。
但从大体上来说,联邦和大部分州**府无法直接知道谁有枪,有几条枪。
现在的民用枪除了全自动限制,其它限制主要就在枪管长度上。
全自动可以购买,但民间只能购买1986年之前生产和登记的全自动枪。
其它限制类型如短枪管步枪,消音器,爆炸物等在大部分州可以购买,但要有严格审查和登记。
民用枪和**警用枪除了全自动一说,其它没有明显差别,民用枪比**警用枪一样(半自动的)完全可能(如几乎所有手枪),民用枪比合同竞价购买的**警枪质量好也有可能。
民用枪偷工减料比有品质要求严的**警枪差些同样也有可能。
一些国外的枪支只是有进口限制而不是本身不符合销售条件,变通的办法是进口部分主要零件,剩余的在**生产再组装(如很多半自动AK),或获取生产许可直接在**生产(如STG-556就是AUG)。
总的来说,**警民除了全自动和枪管最短限制其它差别不大。
**警车和**警车有什么区别
1. 中美警察警务范围不一样,**警察分工很细,如派出所的民警,交管局的交警,巡警队的巡警,还有办大案的刑警,各司其职,各管一段。
**大部分郡/市警察由于人口密度底下,单位人口负担不起这么多的警员数量,因此分工并不细,一警多能,什么都得会、都得管。
2. 中美警察执法权不一样。
和**不同,**警察有滞留权、讯问权、搜查权、逮捕权,只要逮捕嫌犯,不需要请示任何人,铐上手铐就往监狱送,然后协助检察官把案子一办到底。
而**警察在采取强制措施时由于分工细致则要经过许多请示和审批手续。
其中最不同的就是所谓的自卫权。
即当警察感到(注意是感到,不是实际证明)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可以采取“高人一级”的自卫方式。
什么是高人一级,即比对方暴力等级高一级的暴力方式自卫。
简单来说是这样的:对方空手,警察可以使用辣椒水,电击枪,警棍等方式自卫。
对方手里有冷武器(水瓶子也算,只要是有东西,就是一张纸也算),警察可以使用手枪自卫。
对方手里有手枪,警察可以使用长枪自卫。
对方手里有长枪,警察可以呼叫特战队,并用一切手段自卫。
最关键的一点:当不确定对方有什么状态的时候,按最高方式处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和**不同,**警察开枪不必对空鸣枪示警。
而是直接射击目标,其核心原因是,**不禁枪,鸣枪本身容易暴露自身位置,为警察招来危险。
这种权威引申出一套**警察执法的日常规则,核心就是要当场听从警方的命令。
一开始可能是口头命令,如若你不从,可能就是将你滞留或带上手铐;如果你再反抗或试图对警察动武,那很快就会被放倒在地;最严重的是你如果做出了手放衣袋掏东西的动作,警察可能敏感地将其视作掏枪,然后瞬间将你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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