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众议院,**总统之间的关系?
展开全部 **国会的两院包括众议院在内(另一院为参议院)。
题目中要问的应该是**国会、**最高法院和**总统的关系。
是**国会、**最高法院和**总统实行三权分立。
在**宪法里,三权分立这词从未出现,但其有着清晰的指示。
其指出“所有立法权力皆由**国会所有”、“行**权力则由**总统所有”、“司法权力由一个**最高法院和一些可以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次级法院所有”。
其通过将**府权力一分为三,以达至权力制衡,防止权力集中与滥权。
立法权**国会拥有惟一的立法权力。
在不授权原则下,国会不会在其他机关委派任何立法代表。
根据此原则,**最高法院在1998年的克林顿诉纽约市案(Clinton v. City of New York)里指出**国会不应授予总统“择项否决权”(line-item veto),因为这授权使得总统可以在签署法案前对法案逐项否决,违返宪法的精神。
其中一个早期的不授权原则的确切限制的案例是1825年之“韦曼诉苏哈德案”(Wayman v. Southard)。
在这案件里**国会授予了法院制定司法程序的权力;这引起了很大争论,**国会这做法被认为违宪。
当时**最高法院院长约翰·马歇尔(John Marshall)承认程序规则的设定为立法职能,其分辨了重要主题与其他细节。
哈伦写道:“一个广义的规定应由国会制定,而国会应予受这些规定影响的官员权力来填满这些细节。
”哈伦的言论与其后法院的决定使得**国会在授予权力时更具弹性。
在1935年,国家复兴署设立的案件“谢克特生蓄公司诉联邦案”(A.L.A. Schechter Poultry Corp. v. United States)里,**国会无法授予总统制定“公平竞争法”的权力。
法院认为**国会的授权范围太过广泛,故宣告该法违宪,并认为**国会必须设定部分标准来统制**府官员,而法院的职能则只是为“公正与理性”、“公众利益”与“公众方便”。
行**权**总统拥有行**决策权,其主要职责为“监督法律之忠实执行”。
根据这些字眼,宪法并没有要求总统本人去执行法律;而是要求总统的下属官僚完成这些职责。
宪法授予总统监督法律之忠实执行的权力,使得其可以中止某位行**官员的任命。
**国会本身并不会中止这样的任命或阻止总统施行这权力。
然而,总统的权力并不会延伸至非行**机关。
而此等事务则由战争索偿委员会、州际商务委员会与联邦贸易委员会等准司法和准立法实体来施行;其不会因总统的心血来潮的想法而受到影响。
**国会并不会单侧地限制行**官员在其职责里的表现。
在1983年之“**移民归化局诉崔德案”(INS v. Chadha)里,**最高法院推翻了一条授予**国会否决**司法部长的行**决策权力的法律。
其后的裁决阐明了这情况;即使参众两院一起行动亦不能否决行**决策。
然而,通由立法可以制定限制来统制行**官员。
立法与国会式的单侧否决权有所不同,后者并不需要向总统报告以取得其允许。
司法权司法权为审判案件与争论的权力;其由**最高法院与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次级法院所有。
其法官必须由总统在经由听取国会建议与获得国会同意后所委派,其职务为终身制,并会获得足够的超时工作补偿。
如果一个法院的法官并不具备这样的性质,该法院则不能运行**的司法权。
可以运行司法权的法院则称为“宪**法院”。
**国会可能会成立“立法法院”,其具有准司法机关的形式,其成员并不像宪**法院般为终身制,且不会有超时补偿。
立法法院可能不可以运行**的司法权。
在1856年之“墨累租屋诉霍博肯土地公司案”(Murray's Lessee v. Hoboken Land & Improvement Co.)里,**最高法院指出立法法院不可审理与“习惯法、衡平法或海商法”相关的案件,立法法院只可审理“公权”问题(**府与个人间牵涉**治因素的案件)。
三权分立并不是绝对的;其以权力制衡的原则来实行。
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这样写道:“三权分立并不应完全分离,使得其三者间没有互相受到宪法的控制。
”权力制衡系统的设立是为了防止任何一种职权受到滥用,出现越俎代庖的情况。
——国会参议院拥有弹劾权,图示为詹森被弹劾的情景。
行**官员与法官的薪金由国会所决定,但国会不能增加或减少总统的薪金,或减少法官在其任期内的薪金。
国会亦会决定其议员的薪酬,但是**宪法第二十七号修正案限制了国会议员薪酬增加的生效期,议会薪酬增加的议案要在下届国会选举时方才生效。
众议院拥有弹劾行**官员与法官的权力;参议院则负责复核所有的弹劾提议。
值得注意的是参议员与众议员并不当为文官:其并不可作为弹劾的对象(若参众两院的议员有三分二或以上要求某议员退任,则没问题)在众议院只要有过半数支持便可通过弹劾议案,但此议案要经由参议院再作议决,并要获得三分二支持方可生效。
若官员被定罪,则会自动离任。
在弹劾过程里除移除其职位或阻止其转职外,并没有其他惩罚,但其所犯罪行则会在弹劾后作出审讯并处罚。
国会负责审查行**部门的组成。
若在选举团制度下没有一位总统候选人获得过半数支持的话,则众议会负责在票数最高的三位候选人中选出一位任总统(这是根据**宪...
**国会参议院众议院领导人怎么选
请点击 选为满意答案 谢谢支持,为**坛上第三重要的领袖人物;且除非是为了在表决平手时打破僵局,不得投票,相互交错,故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的席位。
**副总统任参议院议长,无参议员资格。
回答如满意你好。
【众议院】员额435名 **各州在众议院中拥有的席位比例以人口为基准,但至少会有一名议员。
众议员任期两年,无连任限制。
众议院议长 由议员选举产生,传统上为多数**之领导人。
然而多数**领袖(leader of the majority)另由该多数**于院内之第二重要议员担任。
据**总统继位条例,众议院议长继任总统之顺序仅次于兼任参议院议长的副总统!【参议院】员额100名 **每一州于联邦参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州人口无关。
参议员任期为六年
**的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是什么,三者有何关系
展开全部国会是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
参议员由州选举,每个州选出两人,共一百人左右。
参议院的参议员有一票表决权。
众议院是按照州的人数比例来分配的。
参议院参与国策。
众议院只针对州内,州,市一级的**策,以及做民意代表等相关工作。
参议员比众议员职权要大。
级别等同于我国副国级,但权力要比我国副国级大的多。
众议院相当于人大代表,但权力要比我国**协委员大的多。
两院的议员都可以经商,只要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取财富,在**就是不违法的。
除去经商,还可以享受企业资助,通过**治献金(捐款)与企业开展合作。
都不违法。
但**治献金单笔有限额,也有最高上限。
不过这个就形同虚设了,大部分两院议员都操控着很多基金会。
所以他们到底从各个协会或是企业拿了多少,你也不可能知道。
...
【**众议院】**的众议院和参议院个是什么机构啊
国会为**最高立法机构,每两年为一届。
国会由参、众两院组成。
参议员每州两名,共100名,由各州选民普选产生,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
参议员年龄至少要30岁,并在所代表的州居住。
众议员435名,根据各州人口按比例分配,每个州至少有一名代表。
各州众议员名额按人口普查结果每10年重新分配一次。
众议员由其所在选区的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2年,期满全部改选。
众议员年龄须在25岁以上,并在其选区所在的州居住。
两院议员均可连任,任期不限。
参、众议员均系专职,不得兼任**府职务。
参议院议长由副总统兼任,主持参院会议及签署已登记的法案;只有在参议院表决时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情况下才投票。
参议院临时议长则常由参议院多数**中的最年长者担任。
众议院议长从众议员中选举产生。
几乎所有国会议员都是民主**人或共和**人,寥寥无几的独立人士或第三****员也常常附属于这两**。
国会的主要职能有:立法权、行**监督权、宪法修改权、对总统、副总统的复选权等。
国会可通过不需总统签署的决议案,但它们无法律作用,通常仅表示国会对某些问题的态度。
国会对总统、副总统及其他联邦**府官员有弹劾权。
在拥有简单多数票的情况下,众议院可弹劾**府官员,参议院负责审讯被弹劾的官员,但对其定罪须得到三分之二议员的支持。
总统对所有重要**府官员的任命都须得到参议院的审批。
参议院下设16个常务委员会,众议院下设22个常务委员会。
**参议院和众议院的关系
展开全部 **所有的**策法规提案都是由众议院起草并通过,而后提交参议院审核。
参议院只能表决通过或是不通过,但不能对提案进行修改。
这样的权利分工的目的是: 任何提案都是为了公民的利益,但不能因人口多的州,而损害到人口少的州的利益。
所以众议院为了让提案在参议院能够顺利通过,在草拟提案是就必须考虑到各州的利益,一旦参议院通过,就最后交给总统批准执行。
总统则代表着整个国家的利益,他可以有权否定提案。
以往**有很多提案出笼,但都在参议院被挡了下来,感觉上是参议院的权利大于众议院,其实未必,因为参议院没有制定提案的权利。
参众两院的区别:1.总统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及总统任命的官员须经参议院。
参议院有权在特定条件下复选副总统。
2.众议院有权提出财**案和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总统。
但弹劾案须经参议院审判。
3.副总统是参议院的当然议长;而众议院议长是全院大会选举产生。
...
**国会众议院和参议院,谁的权力更大?
展开全部 **众议院和参议院是**国会的组成部分,二者共同组成了**国会。
**实行三权分立的**治体制,行**权,司法权和立法权分别由**总统,联邦法院和**国会行使。
也就是说,众议院和参议院共同行使**的最高立法权。
除了立法权以外,**国会还有对**府的质询和监督权,宪法的修改权,对**总统和副总统的弹劾权,并且可以推翻总统对国会有些议案的行**否决。
**国会还可以通过不需要总统签署的议案,但这些议案没有法律效力,只代表国会对某些问题的意见和看法。
**众议院在早期也称下院,众议员共435名,根据各州人口按比例分配,每个州至少有一名代表。
各州众议员名额按人口普查结果每10年重新分配一次。
众议员由其所在选区的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2年,期满全部改选。
众议员年龄须在25岁以上,并在其选区所在的州居住。
可连选连任。
参议院早期也称上院,参议员每州两名,共100名,由各州选民普选产生,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
参议员年龄至少要30岁,并在所代表的州居住。
也连选连任。
参议院议长由副总统兼任,主持参院会议及签署已登记的法案;只有在参议院表决时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情况下才投票。
参议院临时议长则常由参议院多数**中的最年长者担任。
众议院议长从众议员中选举产生。
**众议院和参议院共同行使立法权,但不是简单的上下院关系,而是侧重点不同。
众议院更侧重于国内事务,参议院则更注重国际事务。
并非所有议案都需要由参众两院共同批准。
有些议案只需要众议院通过,有的只需要参议院批准。
这一类的法案只需要由相应的那一院批准就可报总统签字,另一院无权否决和推翻。
有些议案需要参众两院都批准才有法律效力,一般都先由众议院表决,再送交参议院,对这类法案,参议院拥有对众议院决议的否决权。
...
**总统特朗普的副总统是谁
迈克·彭斯又译作麦克·彭斯,现任**副总统, 自2013年以来一直任**印第安纳州州长,并且曾任众院共和****团会议主席。
2001年至2013年担任**国会众议院议员,并曾在2009年至2011年任众议院共和**会议主席,成为该**在众议院的第三号人物。
在国会期间,彭斯曾在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任职。
彭斯在**国内被普遍认为是强硬的社会保守派人士。
2016年11月9日,**大选计票结果显示:共和**副总统候选人、印第安纳州州长迈克·彭斯当选**新一届副总统
**众议院和参议院
宪法制定者中有很多人企图让参议院(一开始是由州议会选举)成为公民直选的众议院的制衡机构。
所以参议院的权力较众议院为广泛。
参议员任期较长,须"采酌参议院之建议并得其认可",但在参议院中具均等代表权。
宪法规定法律之制须经两院通过;参议员名额较少且任期较短,容许学院派看法与**派之见。
在**宪法第十二修正案中,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总统。
但弹劾案须经参议院审判。
3;除非是为了打破表决平手的僵局,否则不得投票。
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与签订条约。
众议院在这两项程序中并无宪法上的作用。
**每一州以人口为基准在众议院中行使代表权。
通常来说,人事提名案是参议院委员会最优先进行听证的主体。
参议院拥有若干表列于宪法而未授予众议院的权力。
其中最重要的是,**总统批准条约或任命重要人事时。
众议院也有其独有的权力。
其结果使得参议院(上议院)所负的责任较众议院(下议院)更为广泛。
参议院公认较众议院更为审慎:倡议岁入法案之权、弹劾**府官员,所有这些权力都可由参议院反制(counter-check)**众议院为**国会两院之一,各州在众议院中的代表权以人口为基础,另一院为参议院。
众议院主席称之为发言人(the Speaker) 两院制国会的起源是因为国家的创建者希望拥有一个贴近且跟随民意公论的“人民议院”;以及与一个较为慎重且具贵族气派的参议院,以防护集体情绪的狂乱、最高法院大法官与联邦法院。
参议院可通过法律,故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的席位,众议院有权在没有总统候选人取得选举人团多数支持的情况下,驳回内阁人事案特别少见。
于是“建议与同意”权(如批准条约的权力)授权仅由参议院单独行使,推选总统。
第十二修正案要求众议院自选举人团得票数最高的两名候选人中选出一名,位于国会山庄北翼。
众议院则在同一幢建筑的南翼召开会议。
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
须得参议院认可的**府职位包括内阁阁员,另一院为众议院;(**宪法第一修正案) 两院制的国会是于制宪会议中所订立的康乃迪克协议所得的结果。
依该协议。
众议员一任两年。
**参议院承袭古罗马参议院之名。
其议场座落于首都所在的华盛顿特区,授权行**部门不经参议院同意任命较次要的人事。
参议院一般较众议院及众议员更具威望,但各州至少有一名议员。
院内议员总数经法律定额为435名。
宪法规定法律之通过须经两院允许。
参议院所单独拥有的权力较众议院所单独拥有的权力更为重要。
众议院一般被认为较参议院更具**派色彩: 1、总统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及总统任命的官员须经参议院。
参议院有权在特定条件下复选副总统、人数较少、且(多数情况下)较众议员代表更多的选民。
众议院会议厅位于首都华盛顿特区的国会山庄南翼。
参议院在同一建筑物的北翼开会、联邦行**部门首长、大使,较众议院更易自外于公共舆论,但不担任参议员。
(**历史上仅有九次人事任命案遭彻底驳回) 简单说。
**副总统为参议院主席。
**参议院是**国会两院之一、以及在选举人团僵持不下时选举总统。
然而。
**每一州于参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州人口无关。
所以全院员额为100名议员。
参议员任期六年,相互交错。
2、众议院有权提出财**案和弹劾案。
委员会有可能阻挡人事提名,但相当少见。
人事案由参议院全体审议。
多数任命案会得到通过:参众两院的区别
**众议院有哪些职务?
展开全部 **参众两院没有权利大小之分,只是权利不同而已。
不过,参议院一般较众议院及众议员更具威望。
参议员任期较长、人数较少、且(多数情况下)较众议员代表更多的选民。
1. 众议院是根据公民人数组成的,每一州以人口为基准在众议院中行使代表权,但各州至少有一名议员。
议员总数经法律定额为435名,众议员一任两年。
众议员代表着选民的利益,所以人口多的州众议员也多,表决的优势也就多。
参议院是来自各州的,每州2人,总数100人,参议员代表着各州的利益。
参议员任期六年,相互交错,故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的席位。
2. **所有的**策法规提案都是由众议院起草并通过,而后提交参议院审核。
参议院只能表决通过或是不通过,但不能对提案进行修改。
这样的权利分工的目的是: 任何提案都是为了公民的利益,但不能因人口多的州,而损害到人口少的州的利益。
所以众议院为了让提案在参议院能够顺利通过,在草拟提案是就必须考虑到各州的利益,一旦参议院通过,就最后交给总统批准执行。
总统则代表着整个国家的利益,总统有权否定提案。
3. 总统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及总统任命的官员须经参议院。
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
须得参议院认可的**府职位包括内阁阁员、联邦行**部门首长、大使、最高法院大法官与联邦法院。
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与签订条约。
众议院在这两项程序中并无宪法上的作用。
4. 参议院有权在特定条件下复选副总统。
众议院有权在没有总统候选人取得选举人团多数支持的情况下,推选总统。
众议院可从选举人团得票数最高的两名候选人中选出一名。
5. 众议院有权提出财**案和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总统。
但弹劾案须经参议院审判。
6. 副总统是参议院的当然议长;而众议院议长是全院大会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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