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的罪犯到了**就安全了,为什么**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第八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当然适用**刑法。
就算他是纯粹的外国人,在**领域内犯罪的也适用**刑法。
**人在外国对**人犯罪 怎么处理?
根据属地管辖原则的相关规定,一国公民在他国发生刑事犯罪,应按照犯罪发生地国法律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即犯罪发生地所在国具有优先管辖权。
以江歌案为例,该案发生在**,即使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同为**人,也会根据属地原则,依据**的刑事法律对其行为进行审判。
属地原则,也因此被称为域外犯罪选择适用管辖的“黄金原则”。
因此,华人在国外遭遇犯罪分子侵害时,应该及时报警,向当地司法机关陈述犯罪事实,依据当地法律使罪犯受到应有惩处。
当前,出国人员鱼龙混杂,海外**公民违法犯罪问题始终将是我们无法回避的一个严肃话题。
要解决好这个问题,需要多方面综合施策和长期投入。
**各个部门和各级地方**府应在各自主管领域内,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推动公众法治意识和道德品质的不断提升。
国家立法和执法机关则应不断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加强中外司法和警务合作,加强对海外**公民的司法监督和管辖,切实做到“犯我国法,虽远必究”。
【拓展资料】“华人犯罪,**法律还能否对其进行追责?”依据我国刑法第十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就江歌案件而言,刘鑫的前男友如果在**受到刑事处罚后,我国司法机关仍可依法对其享有追诉权。
但追诉权行使的一个充要条件是:犯罪嫌疑人回到**。
只有犯罪嫌疑人本人在国内,才能适用刑法第十条的规定。
依据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条规定:由其入境地或者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害人是**公民的,也可由被害人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具体到江歌案,如果刘鑫的前男友回到**,在追究其刑事责任时,则由其入境地或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害人江歌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境外犯罪,不能被引渡回**受审吗?”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行为发生地所属国被审判前回到国内,则可以直接适用我国刑法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时,不论我国是否和其他国家签订了引渡协议,只要犯罪嫌疑人是**国籍,就不会被引渡,这就是“本国人不引渡”原则。
反之,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国外,则不论双方是否签署引渡的双边协定,都应该优先适用属地原则。
参考资料:江歌案:关于境外犯罪管辖的追问-新华网**公民在海外违法犯罪与“领事保护”-新华网
在**是一般怎么执行对犯人的死刑的呢?
展开全部 可以,这就是常说的引渡。
引渡是指一国把在该国境内而被他国指控为犯罪或已被他国判刑的人,根据有关国家的请求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处罚。
1998年自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成立以来,中美在许多案件上进行了成功合作,**先后与法国、西班牙、澳大利亚、意大利、葡萄牙等西方发达国家签订引渡条约;与**、加拿大、法国、西班牙、葡萄牙、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比利时签订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如2004年4月,通过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合作平台,中方成功将涉嫌侵吞**银行数亿美元资金的主犯余振东从**遣返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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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或**】对死刑犯执行枪毙时,如果一枪没打死,**和**...
1、**如果执行枪决一枪没打死,那么就补枪,一般朝头部开枪。
**现在适用枪决的州不多,他们不是一个射手开枪,是将死刑犯绑在一只椅子上,一排人一起用步枪来个齐射。
如果一轮齐射还没死,那么就要由法警用手枪近距离朝死刑犯头部开枪,肯定能打死了。
这只是执行方法上的差别,没什么理由的。
国内执行枪决,有打后脑的,有打后心的,用的枪有步枪有手枪,没有定式,何况两个国家,有什么为什么有差别的。
2、**不只是叛国罪才有死刑,**是联邦制国家,各个州法律有不同,有的州有死刑有的州没有,执行方法有枪决、电椅、毒气室、毒药注射和绞刑等,严重的谋杀、**活动等罪都有可能判死刑。
世界上有哪些臭名昭著的罪犯?
1、明星连环杀手——Edward Gein ?? ?? 姓名:Edward Theodore Gein ??出生日期:1906 年 8 月 27 日 现况:死亡,于 1984 年 7 月 26日于 Mendota 精神复康病院自然死亡 杀人数目:最少 2 人,实际数字不详,估计该有接近 20 人 ?? 杀人方法:枪杀并肢解剥皮,制成手工艺品 ??犯案地点:**东岸 Plainfield,Wisconsin ??杀人时间:1954 年 12 月 8 日至 1957 年 11 月 16 日 ??定罪日期:从未经法庭定罪,但在1958年1月6日被判终生囚禁于国家精神病院。
恶行实录:连环杀手的经历曲折离奇,确是非常适合作为电影的题材,因此亦经常被搬上大银幕,但多数只是 B 级**电影,能同时成为两部荷里活一级大作参考对象的连环杀手,就只有 Edward Gein 一人。
他的生平跟希治阁 (Alfred Hitchcock) 在《触目惊心》内对主角 Norman Bates 所描述的非常相似,他和哥哥 Henry 和妈妈 Augusta 住在 Plainfield,Wisconsin 郊外一个非常偏僻的独立平房。
他和哥哥在成长过程中几乎都留在这楝建筑物内,没有朋友和正常的社交圈子,更不知异性为何物,生命中最重要的位置就一直被那位占有欲强、憎恨女性的母亲所占据,形成了他孤僻和不知常理世情的性格。
在他的兄长和母亲相继去世后,他开始显露他潜在变歪了的性格。
他先是把母亲的尸体保留在家中,好像她从未死去。
接著为了满足对女性的欲望而去掘墓起尸,最初只是观看她们或触摸她们,但后来变本加厉,把尸体剥皮并缝制成人偶。
但他第一次亲手把活人杀死,却要等到 1954 年的 12 月 8 日,他把附近酒吧的店主 Mary Hogan 杀死并剥皮。
他的恶行要直至 3 年后才被发现,在警方找寻工具店店主 Bernice Worden 的时候,Bernice 的儿子想起他在案发前曾经来买防雪剂而起疑,结果在他的家中发现了大量恶心的「人类手工制品」,包括用人皮造的灯罩、由人头骨所造的汤碗、头骨床头布置和由**造的皮带等,死者面部的皮肤连头发则成为了面具。
虽然听起来如此令人发指,但他也有值得可怜的地方,因为与世隔绝令他根本连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也毫不知情。
据说后来他重投社会后行为变回正常,更在精神病院内成为一位慈祥的老者! 2、真实版的链锯杀手,罗伯特?克里森。
1974年,身在得克萨斯州的他谋杀了两名年轻人并用电锯残忍地将尸体肢解,此案一时间轰动全美,被人们称为“**电影《得州电锯杀人狂》真实版”!而1974年,正是《得州电锯杀人狂》电影上映的时间。
但匪夷所思的是,3年后他却因为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 1990年,他又只身前往英国,和一位寡妇笔友结婚从此过上了隐居生活。
但同样匪夷所思的是,对方却对他的杀人狂身份毫不知情,以为他是一位曾得过国会荣誉奖章的大英雄! 2000年,先进的DNA分析技术令1/4世纪前的电锯杀人案有了重大突破。
铁证如山,他的身份就此曝光。
然而就在他即将被引渡回**服刑之际,2003年4月21日,他却因心脏病突发死在英国伦敦一家医院中。
3、不举俄罗斯杀人狂——Andrei Chikatilo 姓名:Andrei Chikatilo (不知道怎么翻译) ?外号:「罗斯托屠夫」(The Rostov Ripper) ??出生日期:1936 年 现况:死亡,于 1994 年 2 月 14 日在狱中被枪毙处决 ??杀人数目:最少 53 人 ??杀人方法:折磨至死、虐杀并烹尸吃掉 ??犯案地点:横跨整个俄罗斯,主要在罗斯托 (Rostor)、莫斯科 (Moscow) 和圣彼得堡 (St. Petersburg) ??杀人时期:1978 年 12 月至 1992 年 定罪日期:1992 年 10 月 15 日 有关电影:《Citizen X》(这个电影我看过,整个过程让人感到压抑,俄罗斯警察破案的样子和**警察很像) ?? ??恶行实录:Andrei Chikatilo 曾经是一名受人尊敬的老师,在家人眼中更是一个慈祥和蔼的祖父,在邻居眼中则是一个快乐的已婚男人,他是那一种在「可能是连环杀手」的嫌疑名单中排名最低的人,偏偏他正是俄罗斯一连串虐杀和食人案件的元凶。
根据他的妻子 Fayina 在后来所讲,导致他丈夫连环杀人的原因,应该是因为他无法正常地勃起与女性**,他只有在对方死了之后,才能进行性行为。
??他最喜欢在巴士站或火车站留连,遇上适合的猎物便跟踪,偶然也在街上找。
对象以离家出走的小孩子和妓女居多,性别和年龄对他而言也不重要,例如他第一位杀害的就是一个只有 9 岁的女孩,也杀过 20 多岁的男性。
另外他杀人时有一个特点,就是他会把被害者的眼睛除去,因为他害怕死者眼中那份欠缺生命的空洞。
他也喜欢把猎物带到森林里去,有时甚至先和他们行几哩路才下手。
但比起他令人齿冷的杀人行为,他的被捕过程却相对地平淡得很,只是警行凭不断努力进行侦查,证明他是真凶并拘捕他。
4、姓名:Richard Ramirez 外号:「夜间狙击者」(The Night Stalker)、「恶魔的门徒」(Devil\'s Disciple) 出生日期:1960 年 2 月 28 日 现况:生存,在 San Quentin 监狱等候执行死刑 杀人数目:最少 19 人,真实数目不详 ??杀人方法:没有特定 ??犯案地点:**西岸洛杉矶 (Los Angeles) 和三藩市 (San Fransisco) ??杀人时期:1984 年 6 月至 1985 年 8 月 31日 ??定罪日期:1989 ...
**的犯罪率比**高,为什么**的社会治安比**好?
展开全部 其实**的社会治安并不比**好,实际上比**差很多。
因为**除了宪法以外,各州的法律很大程度上是不通的。
假如你在纽约犯了罪,跑到加州去可能就没罪了、反而还受到加州法律的保护,这样纽约警方也对你无可奈何。
所以,在**很多真正的罪犯并没有受到法律制裁,这些罪犯还会继续作案,接着跑到其他州继续,直到**府不得不管的时候,司法部才会出动FBI干员通知全国警方缉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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