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警察被枪杀多少人
展开全部 **宾夕法尼亚州阿勒格尼县检方6月27日以“刑事杀人罪”起诉射杀非裔高中生安特温·罗斯的白人警察迈克尔·罗斯费尔德。
刑事起诉书显示,罗斯费尔德当天被捕,将于7月6日出席预审听证会。
本月19日,在阿勒格尼县**府所在地匹兹堡市郊,因被怀疑与当天发生的一起枪击事件有关,罗斯和同伴乘坐的汽车被罗斯费尔德叫停,两人随后打开车门逃跑,罗斯费尔德从背后向罗斯开枪,17岁的罗斯身中3枪倒地,抢救无效身亡。
罗斯之死在匹兹堡市引发连续数天的抗议活动,人们质问罗斯费尔德为何动用“致命武力”,并抗议警察过度执法及“系统性**歧视”,要求为罗斯伸张正义。
阿勒格尼县地区检察官斯蒂芬·扎帕拉27日在记者会上说,基于检方掌握的证据,罗斯费尔德当时并未受到武器威胁,他没有开枪的正当理由。
罗斯费尔德的律师则认为,这一事件并不属于谋杀。
据**媒体报道,现年30岁的罗斯费尔德几周前才开始在东匹兹堡区警察局上班,他在射杀罗斯前刚刚正式就职。
过去几年,他曾供职于其他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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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杀人了?我在**杀了人,**警察不知道,我就回到了**,但是...
这个是刑法的空间效力问题. 分为属人原则,属地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 在我国实行的是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其他原则. 在国外犯罪的人适用第7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照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追究." 对于您的情况,要看: 1.您的定罪: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致人死亡. 2.您的职务:是否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是**人.
有一个**电影 开头是两个警察被杀了 好像有一个活着 眼球被拿了 ...
展开全部 五角大楼密封的档案里有 现在可是绝密的 估计过个百二十年就大白天下了现在有这样一种说法 但未经确定 美老牌特工死前披露惊天内幕 副总统杀了肯尼迪中广网郑州4月16日消息 **中央情报局老牌特工、水门事件“**师”霍华德·亨特的一生充满了传奇。
今年1月23日,亨特猝然去世,各界一致感慨:他把天大的秘密带进了坟墓!英国媒体4月15日称,亨特并没有带走所有的秘密,他在死前向他的大儿子披露了一些绝密内幕,其中赫然包括**第35任总统肯尼迪遇刺的真相:当时的**副总统林登·约翰逊下了黑手! 人之将死 今年年初,霍华德·亨特预感自己将不久于人世——淋巴癌、下巴癌、前列腺癌一齐发作,左腿被迫截肢,记忆力急剧下降,梦也越做越多。
他突然意识到,不能就这么把自己知道的一切带进坟墓!为此,他特意打电话给关系一直很僵的大儿子圣约翰,希望他马上回迈阿密“看看行将就木的老爹”。
当圣约翰风尘仆仆地赶到迈阿密时,老态龙钟的亨特正在起居室里轮椅上看福克斯新闻。
他马上让儿子把轮椅推到卧室,扶他上床,然后示意圣约翰去给他倒一杯酒,拿几张纸和一支钢笔来。
圣约翰对老爹亨特谈不上什么感情,亨特当年管教他过于严厉,老妈也死得不明不白,导致圣约翰一度吸毒并两次获罪。
此后近20年,父子两人一直没说过什么话。
不过,既然老爹开口了,圣约翰还是马上赶回来了,他不知道亨特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其言惊人 几个小时后,亨特递给儿子两大页密密麻麻写满字的纸,上面有许多人的名字和对相关事宜的解释。
亨特一字一句地说:“这就是副总统林登·约翰逊刺杀肯尼迪的真相!” 亨特说,1963年的一天,在迈阿密一家旅馆的房间里,两个熟人约会了他,其中一人是游走于中情局和黑帮之间的职业杀手弗兰克·斯图尔吉斯,另一人是中情局在危地马拉的线人戴维·莫拉勒斯。
莫拉勒斯很快就离开房间,斯图尔吉斯则一直在反复唠叨“商量点大事,商量点大事”,并问亨特:“能跟我们一起干吗?” 一头雾水的亨特问:“什么大事?” 斯图尔吉斯脱口而出:“杀了肯尼迪!” 大为震惊的亨特表示:“你们自己做就是了,为什么要扯上我?” 斯图尔吉斯当时的反应不得而知,但亨特告诉儿子,他没有介入刺杀肯尼迪的任何阴谋,还觉得斯图尔吉斯说要刺杀肯尼迪的话“纯粹是发神经”。
不过,不知出于什么考虑,亨特没有向联邦调查局告发此事。
言之凿凿 亨特在两页纸中是这样陈述时任副总统的约翰逊如何刺杀了肯尼迪: 肯尼迪的继任者:林登·约翰逊。
约翰逊原计划在迈阿密刺杀肯尼迪,后来决定改在达拉斯下手。
在成功刺杀肯尼迪并接任总统职位后,他成功地骗过了华伦调查委员会的调查,让各方相信,刺杀肯尼迪的只有一名枪手。
关键人物:科德·迈耶。
**中央情报局负责国内宣传造势的特工,专门制定了暗杀计划,此前从没干过暗杀之类的事。
中间人:戴维·菲利普。
**中央情报局特工,曾担任**中央情报局驻墨西哥情报站站长。
此人曾直接介入危地马拉暗杀总统事件和入侵古巴的“猪湾事件”,正是此人找来了阴谋暗杀肯尼迪的间接凶手威廉姆·哈维和安东尼奥·维西亚纳。
代理人:威廉姆·哈维。
此人一直认为,约翰逊如果当了总统,一定会把中央情报局交给他领导。
此人对肯尼迪没有下令美**直接侵略古巴,以及曾经贬低他感到极度不满。
招募者:安东尼奥·维西亚纳。
这名出生于古巴的杀手后来招了刺杀肯尼迪的两名枪手。
掮客:弗兰克·斯图尔吉斯。
此人一度想拉亨特入伙,后来还表示,水门事件其实也是掩盖肯尼迪之死真相行动的一部分。
杀手:戴维·莫拉勒斯。
此人是中央情报局驻危地马拉特工,与黑帮有直接联系。
此人爱说大话,经常酗酒,于1978年神秘死去。
第二名枪手:卢森·萨尔蒂。
这就是亨特所说的向肯尼迪开枪的第二名枪手。
1972年,此人不知出于何故被警察打死。
亨特说,上述这8个人才是刺杀肯尼迪的真正凶手,外界之前认定的杀手却只有奥斯瓦尔德1人,外界获悉的事件经过仅限于:1963年11月22日,奥斯瓦尔德在达拉斯的得克萨斯州图书馆6楼向街上开枪,刺杀了肯尼迪,当场被捕。
两天后,奥斯瓦尔德在达拉斯看守所外被警察押解时,夜总会老板鲁比突然闪出,枪杀了奥斯瓦尔德。
鲁比声称,他杀人是出于义愤,并非灭口。
直到1967年1月病死狱中,鲁比始终闭口不谈为何出手枪杀奥斯瓦尔德。
从此,关于肯尼迪遇刺事件的调查陷入了无从入手的境地。
不过,奥斯瓦尔德始终被公众认定是唯一的一名枪手。
早有此说 事实上,副总统约翰逊一直被怀疑是肯尼迪遇刺事件的幕后主使。
肯尼迪离世后,约翰逊凭借手中的总统大权,控制对这起案件的调查工作,不仅使得他自己逃脱了罪责,也保护了他的同谋。
1963年11月22日早晨,一个铁路职工在埃尔姆街附近发现3辆车牌已被涂抹的汽车在这个已戒严的地区来回行驶。
中午12时15分,这个铁路工人又清楚地看见3个形迹可疑的人藏在木栅栏后面,其中1人手里有枪。
他以为这些人是肯尼迪身边的保安人员,就走开了。
这些细节足以说明,刺杀肯尼迪的任务极有可能不止一个...
**一枪杀黑人的警察被判无罪了吗?
不能说是随便,而是**警察可以毫不犹豫地的使用武力!1、**是一个公民可以合法持有枪械的国家;2、一旦面临拒捕或暴力反抗时,警察处境十分危险。
3、警察开枪是否正当,判断依据:证明自己在那一瞬间做出的反应是合理的。
为什么**警察这么毫不犹豫地的使用武力么?归根结底的原因是:**宪法的终极裁判者**最高法院,在25年前给他们开了一盏很大的绿灯:Graham v. Connor。
案子发生在1984年,案情简单到不值一提:格雷汉姆先生(Graham)是个糖尿病患者。
某次他搭朋友的车,突然觉得低血糖,他要朋友把车停到超市门口他好买一桶橙汁,橙汁里的糖分会帮助他。
没想到的是,当他冲进超市里一看,超市里结帐的队伍排得超长,他等不了那么久,就立刻冲出超市跑回朋友车里,告诉他开到另外一个朋友家看看他有没有橙汁。
就这一过程,为在超市外的警察康纳(Connor)所目睹,他看见一个人冲进超市,不到一分钟冲出超市钻进车里,车子飞速离开,车轮和地面摩擦发出很大的响声。
康纳警官觉得这个人形迹可疑就跟了上去,把格雷汉姆先生朋友的车子拦了下来,格雷汉姆向警察解释他低血糖了很危险,康纳警官不信。
康纳警官无线电要求同事去超市查看有没有出事,就在这当口,格雷汉姆离开了车,绕着车跑了两圈,最后倒在地上昏厥了过去。
康纳警官事后说低血糖晕倒的样子和醉酒很像,他担心这个人醉汉干出什么蠢事,就把格雷汉姆拷起来,并且召唤更多的警察。
警察蜂拥而至,这时格雷汉姆先生醒了,他和警察说他身上有医疗卡,只要看一眼就知道他没撒谎。
警察叫他住嘴,把他脸砸在发动机盖上,然后四个警察把他抓住,头向前扔在警察车上。
直到此时,前去查看超市的警察才回报超市里一切正常,警察把他“送回家”,直接扔在院子的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