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命官员上总统和参议院究竟谁的权力更大些
展开全部参议院是西方的立法机构──国会的两院之一,另一院为众议院。
里根总统上台之前曾许下诺言,声称要改革行**机构以消除内阁成员与白宫幕僚(指总统的白宫办公室工作人员)之间的纠纷,加强内阁的职权。
为此,在就职以后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他首先决定每月定期召开三、四次内阁全体会议,由总统、副总统、各部部长出席。
其次,根据精简会议的原则,他创立了内阁分组会议。
这是由于考虑到参加内阁全体会议的人过多,讨论问题时难以取得一致意见,有的阁员又与讨论的问题关系不大,参加会议会浪费时间。
于是根据**府所要处理的各种行问题,他把员分为6个组,分别开会议。
这0个分组会议是:国家安全会以,经会议,商业贸易会议,自然资源与环境会,人力资议和粮食与农业会议。
每种会议有关部长和自宫办公任及总统首席顾间参加。
这一改革从表面上看是为了增员的权力,加强对员的咨询,实际上,由于每个分组会都有白官办公厅主任和总统首席顾间参加,这就使总统的条信渗透到内阁会议之中,无形中加强了总统条信在决策过程中的发言权,因而进一步加强了总统的权力。
总之,总统对于他的部长们来说是至高无上的,部长钉只是总统的“秘”,只是帮助总统处现行**事务,向总线提出有关建议,在涉及大**方针的问题上他们没有一丝一的决定权任命权,罢免权和免权。
**总统既然是行**部门的首脑,就要掌握一种能够使其对于行**部门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的权力。
宪法中明确舰定总统对于**府官员有任命权。
但与此同时,宪法的制定者们为防止总统实行独裁,又规定总统的任命权要受参议院的制约。
由此,宪法中写明了联邦官员应由总统提出人选,经参议院同意后加以任命。
任命权的范围及参议院对于任命权的制约的程度都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
建国初期,对重要官员的任命主要有两个标准:一个是要求被任命者拥护新制定的宪法,并为维护新宪法而忠于职守,这是当时资产阶级和大地主利益的需要;另一个是要求被任命者有一定的办事能力。
当时**尚未出现****,还没有**派之争。
直至一八二九年杰克逊总统执**以后,****的分野日趋明显,在官员任命上才出现了“****分赃制度”。
这是因为总统就职以后,总要酬谢使他获得职位的本**的支持者。
同时也只有支持本**观点的人在**府官员中占上风,才能更有力地加强总统的权力。
“****分赃制度”到林肯总统时期,已发展到一朝天子一朝臣的地步。
新总统一上台,几乎全部的高级官员都被更换。
这种情况自然会出现很多弊病,如封官许愿、贪污受贿、官员缺乏必要的知识、工作缺乏连续性、行**效率低等等。
这显然不利于资产阶级的统治。
为了扭转这种局面,一八八三年,国会通过了彭德尔顿法案(即文官法案),规定**府工作人员中的10%要根据文官法规定的标准来任命。
一九三二年必须根据文官法任命的官职已达到80%。
到目前为止联邦**府85%以上的职位是根据文官法任命的。
尽管如此,由于联邦**府机构和人员增加十分迅速,总统不必根据文官法任命的官员的绝对数量并没怎么减少。
**总统现在所能任命的官员大致有以下几类:第一类是各部部长、副部长、外交官员(包括大使、公使、驻外机构的官员)、海陆空**的高级将领(包括职务的任命和**的晋升)、联邦最高法院及联邦地方法院的法官:第二类是分布在各州的一些联邦机构的重要官员。
第三类是联邦独立行**机构的首长及各地区的联郭检察官。
这样,由**总统直接任命的官员也达一万名左右,**宪法规定任命权由总统和参议院共同掌握,那么两者的关系如何呢?在任命官员上究竟谁的权力更大些?于**总统是行**上的首脑,是统阶级的总代表,参议院对于总统的任命提名,一般总是顺利予以通过的,任命的程序是总统先提出人选,制定名单后送交参议院。
参议院的有关委员会对被提名者进行公开调查,包括召开听证会,然后再由参议院表决通过。
尽管整个程序较为复杂,其实只是一种形式。
即使参议院由总统的反对**控制,一般也能顺利地通过总统的绝大部分提名,因为只有总统自己提名的重要官员(包括上述的第一类官员和第三类官员的一部分)才能更有效地执行总统的**策,维护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
然而,**总统又不能不受到**派的约束,不能不照顾到各州的不同利益,在杰克逊总统时期,就确立了一种叫做“参议员的礼貌”的惯例。
在总统有权任命的职位中,有些职位涉及某州的利益,或涉及**内的矛盾(如对第二类官员的任命)总统就往往把这些职位分别改由该州本**的参议员或各州本**的主席来提名。
因为如果总统提出的人选不符合这些参议员和**魁的意见,则全体参议员出于对这些参议员的“礼貌”,就会否决总统的提名。
这种制度常使总统与参议院互相利用,参议员们可以借此达到提高自己在本州的威望的目的,而总统也可利用此种办法来控制参议员,使其顺利通过自己对第一、第三类官员的提名。
总的来说,**总统对一些至关重要的任命享有绝对的主动权,这无疑确保了总统在行**机关的崇高地位。
阐述**总统的选举及权力
展开全部 总统到各州竞选,2候选人竞争,每州算一票。
票多者总统。
权利,集行**大权与一身,三**统帅。
**总统是全世界最有权力的职位之一,他的权力由宪法赋予,归结起来为:"保卫**联邦宪法及执行国会制定的法律。
" **的国家元首是总统,由选举产生,有任期,掌握国家的行**权和**权。
... **宪法规定:"行**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
"为了执行这一职责,**总统主管联邦**府的行**部门——一个有几百万人的庞大组织。
而且,**总统在立法和司法事务方面也有很大权力。
的几个方面 在行**方面,总统有权处理国家事务和联邦**府的各种工作。
他可以发出对联邦机关有法律约束力的**令,有权选任所有行**部、院、署、局等机关首长(须经参议院认可),以及其他数百名联邦**府高级官员。
总统是**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可召集各州的国民警卫队为联邦服务。
宣战权虽属国会,但在一些情况下总统往往越过国会不宣而战。
在战争和紧急情况下,经国会授权,总统还可拥有更大的权力。
在立法方面,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任何法案,除非两院中各有2/3多数票推翻他的否决,否则该法案就不能成为法律。
总统可以向国会提出各种咨文,包括国情咨文、预算咨文、经济咨文、特别咨文等,建议他认为必须的立法。
这是总统影响立法的一个重要手段。
此外,总统还享有委托立法权。
据此,总统不仅有权在原有的行**体系内进行某些改组,而且有权设立新机构。
在司法方面,总统有权任命联邦最高司法官员。
他可提名任命联邦法官,包括最高法院法官在内,但须获得参议院的认可。
总统还可以对任何被判处破坏联邦法律的人(被弹劾的人除外)作完全或有条件的赦免。
在外交事务方面,总统是负责处理对外关系的主要官员。
他任命驻外大使、公使和领事(须经参议院认可),接见外国大使及公务人员。
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经参议院2/3多数票的批准;而总统与外国签订的一切行**协定,却不需经参议院的同意。
所以,总统往往以签定行**协定来代替缔结条约。
...
**国家主席和**总统,谁掌握的权利比较大呀
展开全部 **总统权力最大,**没有总理,只有一个**卿,其权力远不及总理。
而且**总统可以绕过国会直接颁布**令,并有权越过国会发动小规模的局部战争。
还有权对国会通过的法案实施一票否决。
实际上因为**国家主席一般也是**主席,所以权力还是有的,不够**TG**是民主集中制,所以大事也是大家一人一票,中央**委员表决。
就是防止一人独大。
现在主席职务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虚位元首),虽然享有最高的地位及国家的最高代表权,但不能独立决定任何国家事务。
由于主席一职并没有实际权力,其实际权力则来自其他职务,自**开始,国家主席与中共中央**和中央**委主席三职兼任因此握有实权。
在立法方面,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任何法案,除非两院中各有2/3多数票推翻他的否决,否则该法案就不能成为法律。
总统可以向国会提出各种咨文,包括国情咨文、预算咨文、经济咨文、特别咨文等,建议他认为必须的立法。
这是总统影响立法的一个重要手段。
此外,总统还享有委托立法权。
据此,总统不仅有权在原有的行**体系内进行某些改组,而且有权设立新机构。
在司法方面,总统有权任命联邦最高司法官员。
他可提名任命联邦法官,包括最高法院法官在内,但须获得参议院的认可。
总统还可以对任何被判处破坏联邦法律的人(被弹劾的人除外)作完全或有条件的赦免。
在外交事务方面,总统是负责处理对外关系的主要官员。
他任命驻外大使、公使和领事(须经参议院认可),接见外国大使及公务人员。
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经参议院2/3多数票的批准;而总统与外国签订的一切行**协定,却不需经参议院的同意。
所以,总统往往以签定行**协定来代替缔结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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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任命的**府官员是从国会中选的吗?
**的公务员体制分为**务官和事务官,**务官由选举及选任总统遴选产生,事务官由公务员考试后进入公务员系统。
**的联邦选举只产生如下几个职务:1、总统和副总统;2、国会两院议员。
****卿、各部部长由选任总统提名,参议院通过后总统任命。
**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出现缺额时,由在任**总统提名,参议员通过后由总统任命。
**白宫工作人员中联邦事务助理等官员由总统选任。
其余各部次长以下各级官僚均通过考试进入公务员系统后,参照工作业绩进行升转,但是最高只能担任各部常务次长。
同时1、事务公务员不能加入任何**派;2、事务公务员非因渎职不被免职,可以任职终身。
其他部长助理等官员可由各部长从各类人才中选任,但不属于公务员序列。
**总统大还是国会权利大
展开全部 **总统权力虽然大,但要受到国会的牵制。
国会权力虽然也大,但总统却可以否决国会的议案.总统与国会之间是相互权衡、相互制约的关系。
在外交、**事方面,总统的权力大于国会。
总统有权决定是否承认新国家与新**府。
比如科索沃独立,布什率先承认,国会无权否决.在**事方面,总统是武装部队总司令,三**统帅,有权调动海陆空三**,掌握核武器按钮。
虽然发动战争的宣战权属于国会,但很多情况下,总统可以不宣而战,任意发动战争,国会拿他没有办法。
**历史上发生过两百多次战争,到目前为止,只有五次是由国会正式宣战,即1814年英美战争,1846年的美墨战争,两次世界大战和1991年海湾战争,其余都是不宣而战。
由此可见,总统的战争权力是很大的,谁当了**总统,就意味着他可以对任何国家开战。
总统还有一个很大的权力就是可以否决国会提出的议案使之不能成为法律。
这时,议案要回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两院重新表决,两院都以三分之二(俗称绝对多数)通过,才能推翻总统的否决使议案自动成为法律,否则该议案作废。
罗斯福总统曾经频繁动用否决权,被人们称为帝王总统。
立法权主要掌握在国会手中,任何议案都要由国会两会通过,但要总统签字才能生效成为法律。
此外,各部部长(包括**卿,**没有外交部长和总理,**卿相当于外交部长)和各级官员也是由总统任命,但这都必须经过参议院半数人(俗称简单多数)表决通过才能生效,也就说参议院可以拒绝总统的人事任命。
一般情况下,国会会通过总统的人事任命,**历史上只有九次未通过。
从上面看来,总统的权力似乎很大。
但是,总统以及他的行**班子做得不对,国会有权罢免总统以及**府官员。
弹劾程序由众议院提出后表决,简单多数(半数)通过后,再交给参议院调查审理。
证据确凿后,如果参议院以绝对多数(三分之二)通过,那么总统就正式罢免了。
前总统克林顿曾经因为桃色新闻遭到众议院弹劾,但是在参议院没有通过,所以弹劾没有成功。
尼克松因为水门事件遭众议院弹劾,还没等参议院表决,他就自己辞职了。
总的来说,**还没有一位因弹劾而被罢免的总统。
虽然发动战争由总统说了算,但是,如果**费开支过大,把这一年的**费预算都用完了,国会不给他拨款,那么他的战争也就无法进行下去了.这是国会唯一可以限制总统发动战争的地方.因为国会掌控拨款权,总统在这方面发言权很小。
上面说道7000亿救市计划,是由布什提出的,在国会参议院得了通过,但众议院议员认为是发展**社会主义,不合理,不予拨款,因此就被否决了。
后来布什修改了救市计划的部分内容,并增至8500亿,才在国会得到通过。
从上面看来,总统和国会能够相互否决。
在****治制度的“三角架”中,总统(行**)与国会是重要的两极,也是频繁发生关系的两极。
在开国者的设计下,总统与国会很自然地对**内**外交进行了分工,在外交事务方面,总统的权力比国会大,但在一项国内**策上,总统的权力就小了许多。
在大多数时间里,双方都保持着心照不宣的默契和权力平衡,任何打破平衡的一方都将受到另一方的坚决抵抗。
从一定程度上来看**这一体制有他的优越性,毕竟自**建国以来,还从未发生过一次**变和分裂活动。
**总统都有什么权利?
展开全部 总统的职权**是总统制的国家。
**总统的职权依**宪法第二条规定。
在行**方面,总统有权处理国家事务和联邦**府的各种工作。
他可以发出对联邦机关有法律约束力的**令,有权选任所有行**部、院、署、局等机关首长(须经参议院认可),以及其它数百名联邦**府高级官员。
总统是**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可召集各州的国民警卫队为联邦服务。
宣战权虽属国会,但在一些情况下总统往往越过国会不宣而战。
在战争和紧急情况下,经国会授权,总统还可拥有更大的权力。
在立法方面,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任何法案,除非两院中各有2/3多数票推翻他的否决,否则该法案就不能成为法律。
总统可以向国会提出各种咨文,包括国情咨文、预算咨文、经济咨文、特别咨文等,建议他认为必须的立法。
这是总统影响立法的一个重要手段。
此外,总统还享有委托立法权。
据此,总统不仅有权在原有的行**体系内进行某些改组,而且有权设立新机构。
在司法方面,总统有权任命联邦最高司法官员。
他可提名任命联邦法官,包括最高法院法官在内,但须获得参议院的认可。
总统还可以对任何被判处破坏联邦法律的人(被弹劾的人除外)作完全或有条件的赦免。
在外交事务方面,总统是负责处理对外关系的主要官员。
他任命驻外大使、公使和领事(须经参议院认可),接见外国大使及公务人员。
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经参议院2/3多数票的批准;而总统与外国签订的一切行**协定,却不需经参议院的同意。
所以,总统往往以签定行**协定来代替缔结条约。
...
**总统能任命州长吗
你好,这是不可能的。
因为**行**制度不存在上下级关系,州长是各州选民独立选出,总统没有权力任命州长。
另外,别说是州长,就是**县长也不必向总统点头哈腰,因为他们不是靠总统任命的,这一点对于官员为上级服务还是为人民服务,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总统真有那么大权力么?
展开全部 你看一篇两年前的腾讯新闻吧,看完你就知道了……**总统的权力首先来自于**的**体,因为**是世界上实行最典型的总统制民主**治的国家。
**的总统制决定了白宫的主人既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国家元首、又是**府首脑。
由于没有内阁总理的设置,总统实际上担负所有宪法赋予行**首脑的一切责权。
例如,大家所周知的**总统是**三**总司令,是**最高行**首长负责**庞大的联邦系统的运营;**国会通过的任何立法议案,不经总统签署不能生效;总统提名和任命内阁官员,虽然需要国会认可,但官员任用的权力集中于**总统。
**总统是世界上最有权势人物的最重要原因,还是因为**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总统因此而成为世界范围内为实现**利益与战略目标而动用最多资源与最为强大的**策工具的**治领袖。
**总统能够宣布对其他国家采取什么样的**策,动用巨大的**国力资源实现某种**策目标,例如是实行贸易禁运、还是实行友好的合作**策;总统负责提交巨额的**年度财**预算,经国会批准之后,可以在联邦预算法案和审计法案规定的范围内分配和使用巨额的**财**预算。
**总统被赋予以全面领导国家经济的权力。
此外,**总统是决定世界战争还是和平的重要人物。
**一国的**费是**之后18个国家的**费总和,在2008年财**年度达到将近4778亿美元,这还不包括为了伊拉克和阿富汗问题而向国会要求的特别财**拨款570亿美元。
**在全球约130个**事基地和地区驻扎**队,**的六大战区司令部、包括新成立的非洲司令部管辖全世界的防务和安全事务。
**现役有9支航母编队,光在亚太战区就集中了六艘航空母舰。
**的华尔街是世界金融体系的心脏,**的财**部负责世界上近60%的流通货币——美元的印刷和处置**策。
**的超强实力,让**总统的头顶上总是萦绕着权力的光环。
世界其他国家的领导人,先不用说个人能力、品行与才智的忧劣,都难以避免地被遮掩在这种耀眼的权力光环之下。
**总统有什么权力,是国会大,还是总统大
展开全部有任命**府官员,提名最高法院院长,颁布各项**令,签署法令,宣布国家紧急状态的权力。
其实**的整体在设置时就让总统和国会相对制衡了,各有各得权力真不好说哪个大!比如国家要打仗,兵在总统手里,钱在国会手里;一项法案国会通过了,要总统签署才生效,总统有权拒签,但要是票数超过三分之二想不签都不行。
总统要推行医改,项目要国会批准;国会要推行法案,总统要执行。
一切都在法律的框架内!不过就权力灵活度而言总统是最高的,因为他就一个大脑。
**总统权力很大又很小?
很大(看一下):**总统是全世界最有权力的职位之一,他的权力由宪法赋予,归结起来为:"保卫**联邦宪法及执行国会制定的法律。
" **的国家元首是总统,由选举产生,有任期,掌握国家的行**权和**权。
而且,**总统在立法和司法事务方面也有很大权力。
**总统权力的几个方面 在行**方面,总统有权处理国家事务和联邦**府的各种工作。
他可以发出对联邦机关有法律约束力的**令,有权选任所有行**部、院、署、局等机关首长(须经参议院认可),以及其他数百名联邦**府高级官员。
总统是**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可召集各州的国民警卫队为联邦服务。
宣战权虽属国会,但在一些情况下总统往往越过国会不宣而战。
在战争和紧急情况下,经国会授权,总统还可拥有更大的权力。
在立法方面,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任何法案,除非两院中各有2/3多数票推翻他的否决,否则该法案就不能成为法律。
总统可以向国会提出各种咨文,包括国情咨文、预算咨文、经济咨文、特别咨文等,建议他认为必须的立法。
这是总统影响立法的一个重要手段。
此外,总统还享有委托立法权。
据此,总统不仅有权在原有的行**体系内进行某些改组,而且有权设立新机构。
在司法方面,总统有权任命联邦最高司法官员。
他可提名任命联邦法官,包括最高法院法官在内,但须获得参议院的认可。
总统还可以对任何被判处破坏联邦法律的人(被弹劾的人除外)作完全或有条件的赦免。
在外交事务方面,总统是负责处理对外关系的主要官员。
他任命驻外大使、公使和领事(须经参议院认可),接见外国大使及公务人员。
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经参议院2/3多数票的批准;而总统与外国签订的一切行**协定,却不需经参议院的同意。
所以,总统往往以签定行**协定来代替缔结条约。
但是**总统的权利也很小,因为受以下因素影响:1.国会和联邦最高法院2.各州**府3.公民权利4.宪法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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