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级上访违法吗?
展开全部 《信访条例》第十条规定:"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有关行**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机关提出。
"第十九条规定:"信访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而直接到上级行**机关走访的,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告知其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提出;上级行**机关认为有必要直接受理的,可以直接受理。
"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原办理机关的处理决定或者复查意见不服的,信访人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书或者复查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请求上一级行**机关复查,上一级行**机关应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
"所以,越级上访也是《信访条例》所允许的,属于依法上访,而并不是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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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能越级上访
现在越级上访属于依法上访,而并不是违法行为了。
新出台的《信访条例》第十条规定:"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有关行**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机关提出。
"第十九条规定:"信访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而直接到上级行**机关走访的,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告知其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提出;上级行**机关认为有必要直接受理的,可以直接受理。
"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原办理机关的处理决定或者复查意见不服的,信访人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书或者复查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请求上一级行**机关复查,上一级行**机关应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
"这些都表明,越级上访也是《信访条例》所允许的,属于依法上访,而并不是违法的行为。
怎么算越级上访
法律中好像没有越级上访之说,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十条规定:"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有关行**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机关提出。
"实际上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越级上访了那么,越级上访是否就是违法行为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信访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而直接到上级行**机关走访的,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告知其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提出;上级行**机关认为有必要直接受理的,可以直接受理。
"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原办理机关的处理决定或者复查意见不服的,信访人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书或者复查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请求上一级行**机关复查,上一级行**机关应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也明确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可见,我国公民的信访权也是我国《宪法》赋予的。
因而,上访并不是违法行为。
这些都表明,越级上访也是《信访条例》所允许的,属于依法上访,而并不是违法的行为。
不准越级信访地方行**机关又不作为怎么办
这是一些地方控制越级上访,引导逐级上访的作法,并无不妥。
《信访条例》 第十六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对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二)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人民**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机关;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人民**府决定。
(三)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府信访工作机构。
县级以上人民**府信访工作机构要定期向下一级人民**府信访工作机构通报转送情况,下级人民**府信访工作机构要定期向上一级人民**府信访工作机构报告转送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四)对转送信访事项中的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可以直接交由有权处理的行**机关办理,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
按照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有关行**机关应当自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并按要求通报信访工作机构。
越级上访是否触犯法律?是否可以拘留上访人?
展开全部 1、上访是宪**制度不成熟的产物; 2、上访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治权利,但是上访已经成为法律实施的障碍; 3、越级上访是****治的传统大忌,在古代越级告状之前原告甚至要接受“滚刀板”、“杀威棒”之类的酷刑; 4、越级上访破坏了地方**权的威信,也使地方**权的一些非法举动被中央知道,地方**权的负责人会因此受到中央责罚,所以地方**权极力避免自己的治下出现越级上访; 5、越级上访会使得中央对地方负责人印象不佳,影响地方负责人及相关官员的仕途,所以地方极力避免越级上访出现; 6、越级上访的对象及其背后的相关官员都会成为**治斗争的牺牲品,所以从地方到中央相关人员都会极力阻挠越级上访成功; 7、上访经常会造成群体性事件,沦为**份子的工具,造成外交被动,所以中央也不愿意出现上访,希望把事情解决在基层; 8、上访与宪**理论不符,在中央提倡依法治国的理论后,越级上访就成为干扰**治改革的弊**,中央不再愿意通过上访的方式解决问题; 9、越级上访经常造成上下级之间的矛盾,消耗行**资源,所以中央与地方都不愿意出现越级上访; 10、中央提倡把矛盾解决在基层,以巩固基层干群关系,缓解干群矛盾,所以不希望出现越级上访。
综上所述,越级上访很难解决实际问题,已经不再适用,所以越级上访通常都会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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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越级上访?犯法吗?
展开全部 越级上访是走访中的行为之一,是指信访人在走访中,越过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和上一级机关,到更高机关走访的行为。
如:反映村干部违纪问题到乡镇、县区不是越级上访;反映县委书记、县长违纪问题到市、省不是越级上访。
也就是超过有权受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的走访行为,便是越级上访。
直接越级上访反映问题,上级机关只登记,不受理。
2005年《信访条例》第16条对越级上访做出了禁止性规定。
《信访条例》是**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其法的渊源是行**法规。
根据《立法法》第78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则《条例》第16条关于禁止越级上访的规定无效,应当被废止或更改。
越级上访的合法性在与其合宪性,符合《宪法》便具有了最大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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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级上访最新规定是什么?
越级上访最新规定如下: 1、国家信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简称《办法》)。
从2014年5月1日起,信访部门将不再接待越级走访,但通过网络、邮件等形式进行信访则不受限制。
2、《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第四条之规定,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并引导来访人以书面或走访形式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下级有关机关。
3、出台“不受理越级上访”的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压实属地责任,使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就地解决,使信访问题在基层属地得到妥善解决。
而要让群众理解这一目的,改变对越级上访的迷信和依赖,就必须重塑群众对地方**府、基层组织的信任,恢复对“依法逐级走访”解决信访问题的信心。
国家现在为什么取消越级上访,听讲有些人因为越级上访到北京,在...
展开全部 你越级上访,可能会影响当地的省市相关领导的**绩,好像有上访率问题所以一些省市私下(违规的)就在京截留上访的人员,强制押回去但注意就算你成功越级到京上访,好像有的在京部门也不是由北京直接过问,而是发回原籍相关部门去审理,北京不可能各部门直接去插手外地省市的一些事物,也没那人力以上仅供参考...
**府为什么怕上访的人:越级上访为什么遭拘留**府
展开全部 不符合规定的越级上访会被拘留**府。
根据《信访条例》,越级上访是要按照一定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的。
当地**府对越级上访有几种情况: 信访有相应的规定,若违反规定上访,导致有关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遭受破坏的,或者是其他的违法情况的,公安机关拘留应当是合法的。
若是依法信访,公安机关为了维稳没有违法的事实和依据而拘留的,是违法的,可以进行行**复议或者是行**诉讼。
另外: 《信访条例》第十条规定:"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有关行**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机关提出。
" 第十九条规定:"信访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而直接到上级行**机关走访的,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告知其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提出;上级行**机关认为有必要直接受理的,可以直接受理。
" 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原办理机关的处理决定或者复查意见不服的,信访人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书或者复查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请求上一级行**机关复查,上一级行**机关应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
"所以,越级上访也是《信访条例》所允许的,属于依法上访,而并不是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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